欢迎您来到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官网

商会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会公告

关于恢复会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919次信息来源:本站


各会员企业:

为积极响应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要求,我商会自2021年4月1日起主动降低和减免部分会员企业的会费,以实际行动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发挥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现企业的生产经营已逐渐步入正轨,呈现出市场回暖稳步发展态势,在充分考虑商会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商会决定于2023年7月1日起恢复原会费标准。

商会执行统一会费标准:10000元/年。

会费收取依据:商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