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8浏览:175次信息来源:本站
各会员企业:
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现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望各位会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上一篇:关于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第二届理事会拟任负责人候选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