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凯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于2018年4月26日因自身原因向商会提交退会申请,并申请注销其公司的生产认可证及所有的保健用品风险评估(咨询)意见。根据商会《章程》规定,会员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经商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同意郑州凯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退会,商会为其出具的《保健用品生产认可证》豫健证字【2016】第101号(咨询)作废;《保健用品风险评估(咨询)意见》:风湿骨痛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6】第0555号、骨刺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6】第0556号、颈肩舒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6】第0557号、通络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6】第0558号、腰舒康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6】第0559号、疼痛保健粉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0895号、咽爽清热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48号、感冒复合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49号、健胃消胀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50号、强肺100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51号、肠舒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52号、腹泻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53号、力康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54号、退热保健贴评审文号:豫健准字【2017】第1055号等(咨询)作废。
自公示之日起,郑州凯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行为均为其自身行为,与商会无关,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