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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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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员企业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浏览:6064次信息来源:本站

 各会员企业:

  近日,“权健事件”引来舆论高度关注。虽然此次事件与保健用品并无密切关联,但权健与丁香园之间的纷争闹得沸沸扬扬,已经上升为对保健品整个行业的批判,对中医药保健的极大误解与扭曲,我们不想对任何言论进行评判,然而保健用品作为国务院提出的健康服务业五大支撑产业之一,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维护中医药保健事业发声。各大新闻网站、媒体,论坛都已经说了很多中医药保健的好处,在此不再细说,说明国家对于发展中医药保健事业的殷切期望与高度重视。

  中医药保健作为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中医药医学保健科学,不仅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卓越贡献,也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中医药保健事业是我国人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保健工作,提高中医药保健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充分发挥中医中药防病治病的作用,国务院于1986年成立了国家中医管理局,赋予其传承与发展中医药治疗及中医药保健的重要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近年来,国家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中医药及中医药保健产品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保健用品就是在国务院政策指导下应运而生的,目前不需要行政许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行业自律规范发展。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的规范和协调,强化行业自律,对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管好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负责,诚信经营,不能欺诈消费者,为政府分忧,为河南发展出力,为中原更加出彩做贡献!

  在“权健事件”影响下,如今整个保健行业都处于风口浪尖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个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2号文件,通知指出: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文件中部分实施方案如下:

  总体目标: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旅游法》《中医药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整治重点行为: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的行为。

  文件中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引导和督促行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科普产品常识。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要求,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带领会员企业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要求会员企业吸取“权健事件”教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清查企业内部及经销商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是否涉及传销、售后退换货机制是否执行到位、应对舆情方法手段是否妥当等现象和问题。坚守行业底线,始终做到守法经营。严格自律,把守法作为企业长足发展的根本原则,坚决抵制虚假夸大等违法宣传行为。坚持品质至上原则,做好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把产品品质保障作为提升企业效益的立足点和支撑点,积极落实好退换货制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高度重视自身企业形象和品牌效应,自觉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共同推进维护全省保健用品市场的理性发展、统一规范、公平诚信、竞争有序。请各会员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于2019年1月15日前填写自查表递交商会,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同时,商会党委、各党支部发挥好自律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互相监督,发现违规行为积极向商会举报。商会纪委、行业自律监督委员会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采取提醒、建议、约谈、告诫、预警等多种方式,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和规范,督促其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中共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委员会
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
2019年1月9日